国家政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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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2002年12月,国土资源部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地热矿泉水资源管理的通知》(国土资发[2002]414号)指出,“地热资源是宝贵的矿产资源,是重要的清洁能源之一”;“要加大地热资源的勘查评价力度,加强地热资源开发和保护”;“开展地热开发示范项目和地热水回灌等新技术的研究推广工作,实现地热资源的可持续利用”。
2、2005年2月28日,国家主席胡锦涛颁布33号令:2006年1月1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》开始正式实施。地热能的开发与利用被明确列入新能源所鼓励发展范围。
3、2005年11月29日,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订并颁布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指导目录》,“地热发电、地热供暖、地源热泵供暖和/或空调、地下热能储存系统”列入重点发展项目:“地热井专用钻探设备、地热井泵、水源热泵机组、地热能系统设计、优化和测评软件、水的热源利用”被列为地热利用领域重点推荐选用设备。
4、2006年1月1日起,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订的《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》开始执行,
5、2006年4月,《国土资源“十一五”规划纲要》出台,提出十一五期间要加大能源矿产勘查力度,“开展地热、干热岩资源潜力评价,圈定远景开发区。”
6、2006年8月,国家财政部发布《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》中明确提出“加强对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,重点扶持燃料乙醇、生物柴油、太阳能、风能、地热能等的开发利用。”其中第二章有关“扶持重点”第七条中提出“建筑物供热、采暖和制冷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,重点支持太阳能、地热能等在建筑物中的推广应用。”
7、2007年1月,建设部发布《建设事业“十一五”重点推广技术领域》,确定了“十一五”期间九大重点推广技术领域,其中“建筑节能与新能源开发利用技术领域”中重点推广太阳能、浅层地温能、生物能及其他能源利用技术;其中建筑节能改造技术重点推广:供热采暖制冷系统节能改造技术。
8、2007年6月,国务院发布《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》(国发[2007]15号),明确提出要“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,抓紧制订出台可再生能源中长期规划,推进风能、太阳能、地热能、水电、沼气、生物质能利用以及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的科研、开发和建设,加强资源调查评价。”
9、2008年,国土资源部发布《关于大力推进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的通知》(国土资发[2008]249号)要求各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2010年年底前,完成本行政区域内的浅层地热能调查评价工作;在2011年6月底前,编制完成各城市(镇)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专项规划。这表明,我国的浅层地热能资源开发利用将步入规范化轨道。
10、2010年3月17日,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,会议指出,要积极推行由专业节能服务公司与企业、公共机构等用能单位签订能源管理合同,提供节能设计、改造和运行管理等服务的新机制。加强政策扶持和引导,运用市场手段促进节能新技术、新产品的推广应用,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,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。
2、2005年2月28日,国家主席胡锦涛颁布33号令:2006年1月1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》开始正式实施。地热能的开发与利用被明确列入新能源所鼓励发展范围。
3、2005年11月29日,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订并颁布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指导目录》,“地热发电、地热供暖、地源热泵供暖和/或空调、地下热能储存系统”列入重点发展项目:“地热井专用钻探设备、地热井泵、水源热泵机组、地热能系统设计、优化和测评软件、水的热源利用”被列为地热利用领域重点推荐选用设备。
4、2006年1月1日起,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订的《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》开始执行,
5、2006年4月,《国土资源“十一五”规划纲要》出台,提出十一五期间要加大能源矿产勘查力度,“开展地热、干热岩资源潜力评价,圈定远景开发区。”
6、2006年8月,国家财政部发布《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》中明确提出“加强对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,重点扶持燃料乙醇、生物柴油、太阳能、风能、地热能等的开发利用。”其中第二章有关“扶持重点”第七条中提出“建筑物供热、采暖和制冷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,重点支持太阳能、地热能等在建筑物中的推广应用。”
7、2007年1月,建设部发布《建设事业“十一五”重点推广技术领域》,确定了“十一五”期间九大重点推广技术领域,其中“建筑节能与新能源开发利用技术领域”中重点推广太阳能、浅层地温能、生物能及其他能源利用技术;其中建筑节能改造技术重点推广:供热采暖制冷系统节能改造技术。
8、2007年6月,国务院发布《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》(国发[2007]15号),明确提出要“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,抓紧制订出台可再生能源中长期规划,推进风能、太阳能、地热能、水电、沼气、生物质能利用以及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的科研、开发和建设,加强资源调查评价。”
9、2008年,国土资源部发布《关于大力推进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的通知》(国土资发[2008]249号)要求各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2010年年底前,完成本行政区域内的浅层地热能调查评价工作;在2011年6月底前,编制完成各城市(镇)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专项规划。这表明,我国的浅层地热能资源开发利用将步入规范化轨道。
10、2010年3月17日,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,会议指出,要积极推行由专业节能服务公司与企业、公共机构等用能单位签订能源管理合同,提供节能设计、改造和运行管理等服务的新机制。加强政策扶持和引导,运用市场手段促进节能新技术、新产品的推广应用,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,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。